什么是EB-5区域中心投资?
EB-5投资移民计划是一项成立于1990年的永久性联邦计划,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为美国工人创造就业机会的项目来获得美国居留权。1992年,国会创建了EB-5区域中心计划,以简化投资流程,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以刺激经济增长。根据EB-5区域中心计划,多个EB-5投资者可以将他们的资金集中在一起,投资于由USCIS批准的EB-5区域中心管理的单一投资。EB-5区域中心计划已获得美国国会的重新授权,可以为任何在2027年之前投资EB-5项目的新投资者服务。
为满足EB-5计划的要求,EB-5投资者必须投资80万美元或105万美元,并为美国工人创造至少10个新的全职工作岗位。最低投资金额根据EB-5投资项目的位置而有所不同:乡村地区和高失业率城市地区有资格获得80万美元的较低投资额门槛——所有其他地区的最低投资额为105万美元。
Saltaire圣彼得堡二期 (贷款)
– 80万美元城市项目区域中心投资
区域中心EB-5计划
- Kolter (开德集团)是美国最大的私营开发商之一。自1997年以来投资的房地产项目总价值超过240亿美元。 Kolter 集团从未曾有不完成项目或不偿还贷款的情况。在开德集团项目中的所有EB-5投资都保持合规或已还款。
- 城市目标就业区(TEA)地点,符合10%签证预留资格; 缩短I-526申请批准后获得绿卡的等待时间。
- 位于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市中心的35层豪华公寓开发项目
- 项目已在建设中。192套公寓单位已100%售罄。
- 超过25位EB-5投资者已投资本项目
- 已为所有EB-5投资者创造了EB-5要求的全部就业
- 本项目一期已获得移民局I-924项目预批及投资者的I-526申请批准。
- 已与富国银行签署高级贷款协议
- 世邦魏理仕(CBRE)集团提供项目估值报告
- I-526E申请获批否则退款担保
- 建设完工担保
- 贷款还款担保
- EB5AN (益博) 区域中心已发行超过十个EB-5项目;所有之前的项目保持100%财务成功率和移民局项目批准率
- H-1B / F-1 / E-2 / TN / L-1 身份持有者可即刻申请调整身份
佐治亚州双子湖 (优先股权)
– 80万美元乡村项目区域中心投资
区域中心EB-5计划
- Kolter (开德集团)是美国最大的私营开发商之一。自1997年以来投资的房地产项目总价值超过240亿美元。 Kolter 集团从未曾有不完成项目或不偿还贷款的情况。在开德集团项目中的所有EB-5投资都保持合规或已还款。
- Kolter (开德集团)是美国最大的私营住宅建筑商之一,已开发超过20,000套住宅。
- 符合乡村目标就业区(TEA)资格,更快优先I-526审批。
- 符合乡村目标就业区(TEA)资格,有20% EB-5签证预留,缩短I-526申请获批后获得绿卡的等待时间。
- 1300栋独栋别墅社区开发。
- 项目已开工;已出售200多套别墅。
- 已创造所有要求的EB-5就业。
- 为每位EB-5投资者创造超过24个就业。
- Third Coast银行提供的高级贷款资金已到位
- I-526E申请获批否则退款担保。
- EB5AN (益博) 区域中心已发行超过十个EB-5项目;所有之前的项目保持100%财务成功率和移民局项目批准率
- H-1B / F-1 / E-2 / TN / L-1 身份持有者可即刻申请调整身份
犹他金鹰高尔夫庄园 (贷款)
– 80万美元乡村项目区域中心投资
接受以少于80万美元先提交申请
区域中心EB-5计划
- 428套住宅高尔夫社区开发
- 项目紧邻世界顶级度假胜地 – 犹他州帕克城,靠帕克城以北
- 为乡村目标就业区项目,有资格获得I-526申请优先更快审批
- 为乡村目标就业区项目,有资格获得20% 签证预留;缩短I-526申请批准后获得绿卡的时间
- 配套设施包括世界一流的18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会所和占地3,000多英亩的私人公园
- 与世界知名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苏富比国际地产 (Sotheby’s International Realty) 独家合作
- 施工已在进行中;第一期销售仅余6个地块
- 高级建筑贷款已到位
- 5年EB-5贷款期限从资金由监管账户释放开始
- 当前已经创造了300多个符合EB-5资格的就业
- 预计共将为每位EB-5投资者创造44个EB-5就业
- I-526E申请被拒退款担保
- 创造就业担保
- EB5AN (益博) 区域中心已发行超过十个EB-5项目;所有之前的项目保持100%财务成功率和移民局项目批准率
- H-1B、F-1、E-2、TN或L-1身份持有者可即刻申请在美调整身份
EB-5区域中心计划的历史
当美国国会于1990年创建EB-5计划时,EB-5签证申请人只能直接投资于新商业企业 (NCE)。如下所述,由于缺乏EB-5区域中心发起方,外籍人士需要创建标准的全职工作职位,并在公司的工资单上登记。此外,EB-5签证申请人没有区域中心发起方来监督管理他们的资金,很难确保他们的项目符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EB-5标准。
EB-5直接投资的这些和其他限制促成了1992年EB-5区域中心计划的创建。通过该计划,企业实体可以获得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颁发的许可证(即区域中心指定授权),筹集EB-5资金并监督其释放到项目中。EB-5区域中心计划在EB-5行业创造了一个重要的新市场,区域中心赞助也使EB-5外国公民受益于更高的透明度和资本会计要求。
随着2008年的金融危机,美国各地的项目开发商都将区域中心计划视为低于市场价、容易获得的资金来源,因此,区域中心的需求大幅增加。 此后,区域中心项目成为迄今为止EB-5行业最受欢迎的投资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区域中心模式是暂时的,它依赖国会的定期更新。区域中心计划曾因支出法案的延期而短暂到期,但从2021年6月到2022年3月,它经历了更长的暂停时间,直到《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获得通过。此外,由于最初对《改革与诚信法》的严格解读,区域中心直到2022年年中才真正获准恢复EB-5业务。
现在,区域中心模式的授权期限为2027年9月。这确保了区域中心EB-5行业的安全与稳定,并激励项目开发商筹集区域中心资金。
《改革与诚信法》还对区域中心运营商提出了更严格的透明度和报告要求。
为什么区域中心项目优于直接投资项目?
在直接投资模式中,EB-5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注入NCE,没有第三方。此外,直投EB-5项目只允许使用一个EB-5投资者的资金,而且10个所要求的就业都必须是标准的W-2职位。
直投EB-5项目的这些更为严苛的要求可能使EB-5投资者更难满足绿卡的所有移民服务标准。许多外国公民也更喜欢区域中心发起方所能额外提供的第三方监督和透明度;他们可以向区域中心经理寻求专业建议,这些经理可能在基金管理、会计、移民法和其他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大多数区域中心项目也位于目标就业区。
区域中心掌控EB-5投资资金进入区域中心项目的时间与金额,从而加强了对交易的监督,并且区域中心可以仔细审查与之合作的项目开发商,以确保财务完整性并遵守移民服务法规。与区域中心合作的外国投资者通常更有信心,他们的资金将得到谨慎管理,并专门用于创造符合EB-5标准的就业机会。
也许EB-5区域中心的最大好处是他们能够将间接就业计入投资者所要求的10个工作岗位。间接就业不是根据NCE的工资记录计算的,而是根据其整体经济影响计算的。一些指标诸如项目建设支出等可以用于计算间接就业。
这种模式使EB-5投资者更容易达到10个工作岗位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EB-5签证申请人可以投资于已经通过建设支出创造了部分或全部所需工作岗位的区域中心项目,这可以显着增加EB-5投资者移民和财务成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