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移民项目不仅有利于美国经济,也有利于希望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投资者。EB-5项目通过外国资本来创造新的企业,从而促进美国的就业增长。
创建投资移民项目
1990年,为了改善移民政策和刺激美国经济,国会制定了EB-5项目。EB-5(现在是该项目的通用名称)是指向获批参与者发放的、基于就业的第五类移民签证。
1992年,国会扩大了EB-5项目规模,推出了一项新的投资选择,即区域中心项目。区域中心为外国投资者投资美国企业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方式,促进了经济增长的同时,使外国投资者满足EB-5的签证要求。
上述所有项目被称为EB-5投资移民项目,由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部(USCIS)管理。
EB-5投资移民项目的发展
每年最多可签发10000个EB-5签证,但在项目的最初几年,签发的签证很少。申请过程复杂冗长、财务要求不断变化、拒签率高等问题是项目启动缓慢的主要原因。
2005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设立了投资者和区域中心部。该部门提出了新的建议,建议旨在利用内部协调、改进监督措施来简化签证处理流程和提高申请受理率。
该部门做出的努力成功了。2005年,只有62%的申请获得批准;到2012年,批准率飙升至94%。
批准率的提高鼓励了新的外国投资者申请EB-5签证。例如,2003年只有64个EB-5签证发给外国投资者,而到2008年这一数字跃升至1300个。2014年共发放了9228个签证,几乎达到了每个财政年度核准发放签证的最高限额10000个。
EB-5项目资格要求
为了获得EB-5签证的资格,外国投资者必须投资1000000美元。对于在农村或高失业率地区(定义为失业率高于全国失业率150%)投资的申请人,这一要求降至500000美元。
每个投资项目还必须提供证明创造了10个或更多的新工作岗位的文件。通过这种方式,外国投资者展示了他们为美国经济做出积极贡献的能力。
投资者可以选择EB-5项目或区域中心项目。通过EB-5项目,投资者可以建立一家新企业,并在两年内创造了至少10个就业岗位。选择EB-5项目的投资者往往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经验,这就使该项目中建立的新企业更可能成功。
选择区域中心的投资者必须创造10个新的就业岗位,但投资将由一个独立的实体经营,使投资者摆脱日常管理和运营的责任。
了解区域中心
区域中心投资比EB-5项目更受欢迎,因为可以让专业的管理人员开展业务。 即使这样,投资者也应该调查投资经理过往的表现并了解当前项目的财务预测。
区域中心的形成是为了促进其所在地区的经济增长。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要求区域中心必须提供详细的文件,概述其促进经济增长和新就业的项目。
投资者必须意识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批准的区域中心投资提案既不意味着也不保证项目的成功。投资者必须进行自己的尽职调查,以评估区域中心投资的可行性和风险。
投资者选择区域中心的另一个优势是区域中心对创造就业机会的定义更为宽松。 对于直接投资建立企业的投资者,所有雇用人员必须在该企业内工作。 相比而言,区域中心的投资者只需要证明该项目间接创造了10个与该区域中心有关的新工作。
EB-5申请流程
以下是外国投资者提交EB-5申请时必须遵循的步骤:
- 投资者必须决定直接投资还是区域中心投资,并需要存入资金。
- 申请人必须提交I-526表格(“外国人移民申请书”),并在该表格中描述投资项目概况,向USCIS上报投资资金的来源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确认投资者的资金为申请人合法拥有,且无产权负担。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批准或拒绝I-526申请。
- 在-526申请获得批准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申请提交至国家签证中心(NVC)。
- 如果申请人居住在国外,则必须提交DS-260表格“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
- 如果申请人居住在美国,美国领事会到访申请人及其家人,然后确定是否有拒绝申请人入境的理由。
- 签证被批准或拒绝。
- 一旦签证获得批准,投资者和家人将获得有条件的永久居留权。
- 投资者提交I-829表格(企业家申请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条件),上报已至少创造10个就业机会。
- 一旦移民局确认投资项目创造了10个新的就业岗位,投资者和直系亲属将获得绿卡。
EB-5移民投资者项目使外国人在美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同时,也使美国经济从中受益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