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签证的投资方式

EB-5项目(也称为投资移民项目)是一项美国签证项目,向外国个人授予合法永久居民(LPR)身份。该项目要求申请者通过政府批准的区域中心或个人直接投资,向新的商业企业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

通过区域中心投资的基本知识

外籍人士也可以通过政府批准的区域中心投资企业。与直接投资一样,如果区域中心位于目标就业区,则最低投资额为50万美元,如果区域中心不在目标就业区,则最低投资额为100万美元。大多数区域中心都位于目标就业区内。区域中心投资的要求是在签证申请获批后两年内至少创造10个全职工作岗位,但与直接投资法不同的是,通过区域中心投资的人可以将直接和间接工作岗位计入岗位数。间接就业是指区域中心将投资资金分散到附属新商业企业带来的就业机会。此外,由于政府已经预先批准了区域中心以帮助刺激经济增长,通过区域中心投资的个人通常不必提供自己建立新商业企业或满足工作要求的证明,因为区域中心会跟踪这些信息。此外,由于大多数区域中心也位于目标就业区,50万美元的较低投资要求让该方案更具有可行性。

直接投资的基本知识

通过直接投资,外国投资者无需中介即可直接将资金投入新企业。位于TEA(目标就业区)外的企业,最低投资额为1,000,000美元。如果企业在目标就业区范围内,则最低投资额降低到500,000美元。直接投资方法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是,投资者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该项目有能力在签证申请获批后的24个月内直接创造至少十个合格的全职工作。在接受投资的企业内实际工作的人(W-2员工)被视为直接工作者。除了满足创造就业的要求之外,还有其他必须满足的EB-5投资(不仅仅是直接投资)法律要求。这些法律要求(如适用)包括投资者需参与企业管理、依托项目建立新的商业企业以及规定项目在目标就业区的位置等。

选择最佳投资方法

尽管区域中心方法通常负担较小,但对于EB-5投资者而言,它可能并不是最有吸引力的选择。对于那些需要更多项目运营控制权的人来说,直接投资选项可能更合适,这样他们就可以开办自己的业务,甚至扩展已存在的业务。实际上,获得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可能只是个人通过直接投资在美国开设或扩展业务的附加好处。此外,由于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企业的成功率较高,而且大多数区域中心都位于目标就业区,因此寻求最大利润的投资者可能更喜欢直接投资。直接投资对项目有更好控制的同时,还可以更容易收集已满足EB-5要求的证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投资者的负担。但是,出于商业动机考虑,直接投资不太容易成为最佳选择,需要考虑其他因素,直接投资才可能变成最佳选择。而在直接投资中最重要的是,投资者必须考虑能否在企业内部创造十个确定的、合格的全职工作。

另一方面,对业务要求较小的投资者而言,间接地对区域中心投资可能更具吸引力。区域中心投资者可以利用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单位的资源,而无需利用自己的资金。此外,除了在收集证据证明已满足EB-5要求方面的负担较轻以外,区域中心投资者通常无需像直接投资伙伴那样紧密地与企业联系在一起,这使投资者在企业内部和外部都有更大的行动自由。但是,通过区域中心或中介机构进行投资的人也应该重视尽职调查。有兴趣对区域中心进行投资的人应同时考察区域中心及其下属企业的资格情况。政府批准状态,投资经验,成功创造就业机会,财务前景和签证申请批准率也同样是区域中心投资者应考虑的因素。

在决定投资EB-5之前

为确定针对个人情况的最佳投资方法,所有对EB-5项目感兴趣的外籍投资者都应咨询具有资格的移民律师。向移民律师询问上述相关段落中提到的问题以及基于个人情况的其他问题对于投资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在确定最佳的投资方法和适用的EB-5项目时,投资者须考量所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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