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项目移民风险尽职调查第一部分

评估EB-5项目中的移民风险

有两类风险与EB-5投资相关:移民风险和金融风险。移民风险包括投资者可能无法成功地获得永久居民身份。财务风险包括,如果最初的I-526申请被拒绝,投资者或者在投资期之后、或者在更早些的时候无法获得投资回报。在开始EB-5投资流程之前,应对各类型风险进行仔细评估。

以下部分列出了为评估在可能的EB-5区域中心投资的移民风险而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探讨的关键问题。

项目所拥有的财务储备金额

为了尽量降低移民风险,投资者应确保,即使其投资的项目无法获得预期的EB-5资金,也有足够的资金可以继续运作。项目应从其他形式的股权、金融机构贷款等非EB-5资金中获得资金。如果项目几乎完全由EB-5资金资助,假如其中一项或多项投资未获批准,就有失败的风险,从而会阻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创造就业规划

为了符合EB-5的要求,各投资者必须确保其投资至少可以提供10个新的全职工作岗位。如果据预计,项目仅能提供确切数量的工作岗位,那么不符合要求的风险就会较大。如果预计的工作岗位数量高于实际需要的工作岗位数量,就业储备越高,风险就越会降到最低。在通过区域中心投资时,某些项目更容易实现这一点,比如那些包括建筑工程的项目,在这些项目中,可以通过购买材料和其他建筑造价来达到工作岗位要求。为了将因未达到要求从而失去移民机会的风险降至最低,投资者应尽力寻找那些所提供的就业机会能两倍于所要求数量的项目。

创造就业的时间轴

USCIS已提供了严格的指导方针,规定什么时间可以创造就业机会,以计入10个工作岗位的要求。这一时窗介于投资最初投入项目以及投资者的I-526申请获批两年半之后这段时间。在EB-5流程的最后阶段,投资者必须提供证明,证明其投资将在时间轴内完成,会创造就业机会,否则将面临失去永久居民身份的风险。

唯一的例外情况是,在EB-5任何投资之前就通过其他融资形式创造了就业机会;这些就业机会也可包括在10个工作岗位的要求中。

项目预先批准

EB-5项目可以申请“范例”身份,在EB-5资金到位前对项目给予预先批准。由于预先批准的处理时间为12个月至16个月,所以项目在投资前可能还尚未获得预先批准,但投资者可以要求文件,证明已应要求为申请提交了相应表格。如果项目已经通过范例身份或已提交的I-526申请获得批准,那么未来的申请通常来说都会获批。

项目地点

EB-5投资所需的美元数额由接收投资的项目所在地决定。在大多数情况下,最低投资要求为100万美元。然而,如果项目位于目标就业地区(TEA),项目就会符合减少50万美元的投资要求。TEA证明书在投资时必须仍然有效,必须由TEA所在地的州机构签发。

项目的商业计划

USCIS将使用项目的商业计划,来确定项目在能够创造和维持必要数量的就业岗位、在指定的时间框架内必要数量的资金一直处于风险之中、以及在监督项目直至项目完成方面,是否满足EB-5项目的要求。如果该项目符合EB-5要求,则被称为将成为“投诉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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